勿打艺术的旗号让“物化”招摇撞骗
发布日期:2021-10-20   浏览:

6月17日,OCAT上海馆微信公众号一篇介绍作品《校花》的推文在网络激起了千层浪,这篇推文将公众的目光再次集中到了一个早在2013年就发表过的系列摄影作品上。据悉,该系列的创作者宋拓用录像机偷录下近5000名女大学生,并依据自己的好恶对这些“作品”进行了排序,将其作为参展作品进行了展出。最让网友感到不舒适的是,这部作品的中文名叫做《校花》,英文名却叫做《uglier and uglier》。

其实早在2013年,这部系列作品就曾在尤伦斯当代艺术中心公开展览过,展出后同样备受争议。2019年,作者宋拓接受了自媒体采访,在采访中他表示自己确实伤害到了那些被偷拍的女生,但她们在自己眼中确实就是这个样子的。面对人们对于他物化女性的质疑,他的回应则是:“掏心掏肺地物化你,这也是一种尊重”。多么诡辩的论调,如此自以为是的理所当然。如果搞艺术是违背公序良俗和社会公约的正当理由,那么阿布拉莫维奇面对举起的手枪时落下的泪水就不会格外打动人。须知即使是在参与者和艺术家双方完全自愿的情况下,艺术作品也不应侵害到双方的个人权益。艺术不是试探意识形态底线的护身符,更不应打着艺术的旗号让“物化女性”的思想开花结果。

真正优秀的艺术作品,应当让人或心旷神怡会心一笑,或低眉沉思反思当下,而不是单纯作为创作者个人价值观的输出工具。如果一部作品被创作出来仅仅是向世人表达自己的审美观,那么它也不具备被公开欣赏的必要和资格。或许作者是为了标榜自由的表达权或个人评判的权利,但这种权利从来都是内化的,是不需要高调地宣之于口的。我们必须承认,每个人都有自己的审美标准,都会对他人的外貌做出自己的判断,但这种判断只是一种思维,我们没有必要也不应该用一种实体的形式将其表现出来。当宋拓将女孩们的照片裁下来并写上标签,这种自我评判的权利就已经侵害到了他人的利益。当作者把序号标在照片下时,这些鲜活的女孩就已经与躺在砧板上任人挑选评足的鱼虾无异。更何况这涉及到的不仅是物化女性,更有法律问题在其中。我国正式实施并产生法律效力的《民法典》中,对侵犯肖像权的判定标准做出了改动,删除了“以盈利为目的”的描述。这意味着只要未经被拍摄者允许,对其肖像进行制作、使用和公开展示都属于侵权行为。

我们接受每位艺术家对艺术的个性化解读,但坚决抵制这种解读凌驾在对女性的物化之上。不然“uglier and uglier”的“校花”,呈现出的不过是人性的“ugly”和艺术的“笑话”。

上一条:永远在为考试周愁眉不展?飞轮效应解决你的问题

下一条:新闻记者的纪录片——《中国市长》

关闭

网站管理 在线投稿 联系我们 网站招聘

山东大学学生公寓管理服务中心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