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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学生公寓秋季内务卫生及安全秩序检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11-17   浏览:

各学院(培养单位)

为贯彻落实总体国家安全观,进一步加强学校安全工作,提高学生公寓内务卫生和安全管理工作水平,维护师生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决定于1129日对学生公寓内务卫生及安全秩序进行集中检查。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检查内容

本次集中检查的重点是消防安全及卫生健康隐患,主要检查内容包含:

1.宿舍内是否存在床铺不整,物品摆放杂乱,乱堆杂物、废弃物现象;

2.宿舍内是否存在使用明火、自炊等现象;

3.宿舍内是否存在抽烟现象;

4.宿舍内是否存有或使用违章电器、破坏智能限电系统的转换插座及存在给违章电器充电现象;

5.宿舍内是否存在私拉乱接电线、私改拆移和改装供电线路现象;

6.宿舍内是否存在使用笔记本电脑、手机、平板电脑、充电宝等电器人走未断电现象;

7.宿舍内是否存放或使用易燃易爆物品等危险品;

8.宿舍内是否存在宿舍内空气不流通、饲养动物等现象。(学生宿舍内务卫生安全检查表见附件)

二、方法步骤

1.学院自查

1122日前,各学院(培养单位)组织学生工作人员、学生骨干等对本单位所属学生宿舍进行自查。

2.集中检查

1129日(周三)1430,由党委学生工作部、党委研究生工作部组织各学院(培养单位)分管学生工作副书记、辅导员(包括正在挂职的老师)以及学生公寓工作人员等联合开展检查。(人员分组及集合地点见附件)

3.结果反馈

检查结果分合格和不合格两等级。各检查组根据检查内容对各宿舍作出评价,学生公寓管理服务中心做好检查结果的统计汇总工作。学校对检查不合格的宿舍进行通报。

三、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学生宿舍是学生日常生活与学习的重要场所,是对学生进行思想教育、安全教育和劳动教育的重要阵地。各学院(培养单位)要高度重视,认真做好学生工作,积极落实宿舍内务卫生、安全管理各项举措,维护好卫生环境。

2.认真落实。各学院(培养单位)要严格落实自查工作,按照检查内容深入细致地进行全面检查,对发现的隐患和问题,及时督促整改并进行安全教育,引导师生树立安全意识,养成健康文明卫生习惯,保障师生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参加检查工作的相关人员妥善安排好工作,准时参加,如因特殊原因不能参加者,请提前向各校区学生公寓管理部请假备案。

 

中心校区公寓管理部联系人: 张燕霞 69558

洪家楼校区公寓管理部联系人:纪中杰 77157

趵突泉校区公寓管理部联系人:李 83303

千佛山校区公寓管理部联系人:李 92663

兴隆山校区公寓管理部联系人:庄子华 58019

软件园校区公寓管理部联系人:司汝壮 91229

党委学生工作部、武装部

党委研究生工作部

学生公寓管理服务中心

20231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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