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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春季学期学生公寓安全秩序及内务卫生检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4-05-20   浏览:

各学院(培养单位)

近期国内重大火灾事故频发,教训深刻,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的重要指示批示,全面排查消除学生公寓安全隐患,进一步加强学生公寓卫生安全管理,切实保障师生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决定于524日对学生公寓内务卫生及安全秩序进行集中检查。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1.学院自查

524日前,各学院(培养单位)组织学生工作人员、学生干部等对本单位所属学生宿舍进行自查。

2.集中检查

524日(周五)1430,由党委学生工作部、党委研究生工作部组织各学院(培养单位)分管学生工作副书记、辅导员(包括正在挂职的老师)以及学生公寓工作人员等联合开展检查。(人员分组及集合地点见附件)

3.结果评定

检查结果分合格和不合格两个等级。各检查组根据检查内容对各宿舍作出评价,学生公寓管理服务中心做好检查结果的统计汇总工作。学校对检查不合格的宿舍进行通报。

二、检查内容

本次集中检查的重点是消防安全及卫生健康隐患,主要检查内容包含:

1.宿舍内是否存有或使用违章电器、破坏智能限电系统的转换插座及存在给违章电器充电现象;

2.宿舍内是否存在私拉乱接电线、私改拆移和改装供电线路现象;

3.宿舍内是否存在使用笔记本电脑、手机、平板电脑、充电宝等电器人走未断电现象;

4.宿舍内是否存放或使用易燃易爆物品等危险品;

5.宿舍内是否存在使用明火、自炊、吸烟等现象;

6.宿舍内是否存在床铺不整,物品摆放杂乱,乱堆杂物、废弃物等现象;

7.宿舍内是否存在空气不流通、饲养动物等现象。(学生宿舍内务卫生安全检查表见附件)

三、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学生宿舍是学生日常生活与学习的重要场所,各学院(培养单位)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深入学生宿舍内部全面检查安全和卫生情况,对发现的隐患和问题,及时督促整改并进行安全教育,引导师生树立安全意识,养成健康文明卫生习惯,保障师生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2.认真落实。各学院(培养单位)要教育引导学生积极落实宿舍内务卫生、安全管理等各项工作,维护好卫生环境。

参加检查工作的相关人员请妥善安排好工作,准时参加,如因特殊原因不能参加者,请提前向各校区学生公寓管理部请假备案。

中心校区公寓管理部联系人: 张燕霞 69558

洪家楼校区公寓管理部联系人:纪中杰 77157

趵突泉校区公寓管理部联系人:李 83303

千佛山校区公寓管理部联系人:李 92663

兴隆山校区公寓管理部联系人:庄子华 58019

软件园校区公寓管理部联系人:司汝壮 91229

党委学生工作部、武装部

党委研究生工作部

                        学生公寓管理服务中心

20245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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