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快推进宿舍文化建设,营造健康文明、和谐友爱的宿舍文化氛围,培养学生讲文明、守纪律、爱卫生、勤劳动的良好习惯,加强对学生寝室的教育管理,提升宿舍文化品位,优化育人环境,促进大学生健康成长和全面成才,以评促建,创建和谐校园,开展山东大学校级文明宿舍评选活动,具体办法如下:
一、评选范围及比例
1、评选范围:全部在校全日制本科生宿舍。
2、申报比例:各院(部)按学生宿舍总数的2%申报。
二、评选条件
1、舍风建设:宿舍内有积极向上、朝气蓬勃的良好氛围;宿舍成员间和谐相处、友爱互助;宿舍成员能够尊敬师长、礼貌待人、言行文明、爱护公物、勤俭节约。
2、学风建设:宿舍内有良好的学习氛围;宿舍成员注重科学文化素质的培养和提高,学习目的明确;宿舍成员学习成绩优良。
3、内务卫生:个人物品摆放整齐有序,室内无垃圾堆积、无蛛网、乱贴乱画及破坏墙壁等现象,空气清新;宿舍平时卫生及成员个人卫生状况保持良好;在宿舍卫生检查和评比中,学年成绩达到优良水平。
4、安全秩序:宿舍成员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对本宿舍内存在的不安全因素和事故隐患能够及时汇报并积极防范;宿舍内无留宿外人及经商现象。
5、遵章守纪:宿舍成员能够自觉遵守国家法律、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及宿舍文明守则,自觉维护公共秩序和学习、生活秩序,无违纪行为,尤其无违章用电的行为。
6、文化建设:宿舍成员能够共同努力营造积极、健康、向上的宿舍文化氛围;室内高雅文明,宿舍制度健全,有舍规等;积极参加社区及院(部)组织的各项宿舍文化建设活动。
7、参加评选的宿舍必须是本学年学校历次卫生检查中无“不合格”成绩的宿舍。
三、评选方式
1、评选领导小组由学生公寓管理委员会组织考评小组,根据各学院申报情况给予评选,评选办公室设在学生公寓管理服务中心。
2、每学年评选一次。
3、参评宿舍按照统一格式填写申报材料交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各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对参评宿舍情况进行认真核实,并填写推荐意见,汇总后交公寓管理服务中心。
4、公寓管理服务中心组织进行参评宿舍整体情况的检查与验收,并将评选初步结果报评选领导小组讨论确定。
5、公寓管理服务中心组织“山东大学校级文明宿舍”进行展示,在公寓文化节进行表彰。
四、奖励办法
1、按照有关规定,校级文明宿舍成员享受综合测评加分。
2、学校将对评出的校级文明宿舍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