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大学校级文明宿舍评选办法
发布日期:2017-09-26   浏览:

为加快推进宿舍文化建设,营造健康文明、和谐友爱的宿舍文化氛围,培养学生讲文明、守纪律、爱卫生、勤劳动的良好习惯,加强对学生寝室的教育管理,提升宿舍文化品位,优化育人环境,促进大学生健康成长和全面成才,以评促建,创建和谐校园,开展山东大学校级文明宿舍评选活动,具体办法如下:

一、评选范围及比例

1、评选范围:全部在校全日制本科生宿舍。

2、申报比例:各院(部)按学生宿舍总数的2%申报。

二、评选条件

1、舍风建设:宿舍内有积极向上、朝气蓬勃的良好氛围;宿舍成员间和谐相处、友爱互助;宿舍成员能够尊敬师长、礼貌待人、言行文明、爱护公物、勤俭节约。

2、学风建设:宿舍内有良好的学习氛围;宿舍成员注重科学文化素质的培养和提高,学习目的明确;宿舍成员学习成绩优良。

3、内务卫生:个人物品摆放整齐有序,室内无垃圾堆积、无蛛网、乱贴乱画及破坏墙壁等现象,空气清新;宿舍平时卫生及成员个人卫生状况保持良好;在宿舍卫生检查和评比中,学年成绩达到优良水平。

4、安全秩序:宿舍成员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对本宿舍内存在的不安全因素和事故隐患能够及时汇报并积极防范;宿舍内无留宿外人及经商现象。

5、遵章守纪:宿舍成员能够自觉遵守国家法律、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及宿舍文明守则,自觉维护公共秩序和学习、生活秩序,无违纪行为,尤其无违章用电的行为。

6、文化建设:宿舍成员能够共同努力营造积极、健康、向上的宿舍文化氛围;室内高雅文明,宿舍制度健全,有舍规等;积极参加社区及院(部)组织的各项宿舍文化建设活动。

7、参加评选的宿舍必须是本学年学校历次卫生检查中无不合格成绩的宿舍。

三、评选方式

1、评选领导小组由学生公寓管理委员会组织考评小组,根据各学院申报情况给予评选,评选办公室设在学生公寓管理服务中心。

2、每学年评选一次。

3、参评宿舍按照统一格式填写申报材料交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各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对参评宿舍情况进行认真核实,并填写推荐意见,汇总后交公寓管理服务中心。

4、公寓管理服务中心组织进行参评宿舍整体情况的检查与验收,并将评选初步结果报评选领导小组讨论确定。

5、公寓管理服务中心组织“山东大学校级文明宿舍”进行展示,在公寓文化节进行表彰。

四、奖励办法

1、按照有关规定,校级文明宿舍成员享受综合测评加分。

2、学校将对评出的校级文明宿舍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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