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为什么没有社科院院士
发布日期:2019-12-25   浏览:

在国家层面,经常把科学和技术放在一起,比如1978年提出“科学技术是生产力”,并从1978年开始多次以中共中央和国务院名义召开“全国科学大会(1978)”“全国科学技术大会(1995,2006)”或“全国科技创新大会(1999,2012)”。很明显,这里的“科学”指的是自然科学,并不包括社会科学。在国家层面从来没有召开过“全国社会科学大会”,在改革开放以后召开的“全国科学大会”上也从来没有涵盖社会科学。

1999年5月23日国务院颁布的《国家科学技术奖励条例》以及从2000年开始的每年一度的国家科学技术奖励中也没有社会科学的位置。在《奖励条例》中明确规定,其奖项分为五类,即:

国家最高科学技术奖

国家自然科学奖

国家技术发明奖

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际科学技术合作奖

这里面也没有设置社会科学类奖项。很明显,国家并没有把社会科学放在“科学”的范围内,也没有把社会科学当作“科学”来看待。

还有一个现象,即中国在自然科学和工程科学领域均设有院士制度,而在社会科学领域则没有设立“院士”制度。实际上,早在1948年,就曾设立过“中央研究院院士”,当时的院士共有81人,分为数理、生物以及人文3个组。其中人文组由28人组成,占全部院士的35%。

1949年11月1日,中国科学院成立,当时决定首先建立具有过渡性质的“学部委员制度”,待条件成熟后,再恢复院士制度。1993年正式将学部委员更名为院士。1955年6月1日,在北京召开了中国科学院学部成立大会,共组成了4个学部,首批推选出学部委员233人,其中,哲学社会科学学部委员有61人,占26%。

这说明在早期,中国的社会科学和人文学科也曾经有院士或学部委员。只是在1977年将社会科学从中国科学院分离出来,成立了中国社会科学院后,社会科学就不再有院士了。这是一个比较奇怪的现象,因为世界上很多国家,甚至包括很多发展中国家,社会科学领域也是有院士制度的。近年来很多人开始呼吁,国家应该像重视自然科学那样重视人文社会科学,并认为社会科学与自然科学一样,也是科学,应该享受与自然科学同等的待遇。一些社会科学学者不断呼吁在人文社会科学领域也应该构建院士制度,但迟迟没有结果。

我个人认为,根本的原因只有一个,即中国社会科学研究做得并不科学,或者说中国的社会科学目前并不能称之为“科学”。若研究做得不科学,研究社会科学的学者就不能被称为是科学家。而院士制度是为优秀科学家所构建的制度,若研究社会问题的学者做不到“科学”,自然就不应该为他们构建这样一个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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