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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8级研究生提前申请入住学生公寓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8-06-15   浏览:

关于2018级研究生提前申请入住学生公寓的通知

为满足我校应届毕业生考入本校2018级全日制研究生同学提前入住学生公寓的需要,根据各校区学生公寓实际住宿情况,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由于暑假期间学校对部分毕业生房间进行维护和整修,可用空余床位有限,因此本通知只适用于需要提前申请入住我校学生公寓的本校毕业学生。

2.申请人认真填写《2018级研究生提前入住学生公寓申请表》。经导师及录取学院(研究生培养单位)分管研究生工作的副书记或副院长(负责人)签字同意后,加盖学院(研究生培养单位)公章622日晚5点前交至本校区学生公寓管理部(如该生申请时尚未明确导师,则只由分管研究生工作的副书记或副院长签字同意)。

3.根据《山东大学学生公寓管理规定》要求,学院(研究生培养单位)负责做好该生在宿舍内的教育管理和行为规范工作。

4.申请提前入住的学生须服从学校住宿安排,住宿房间确定后,原则上开学后不再进行重新调整。

5.申请提前入住的学生须交纳400元住宿费,电费按照在校研究生标准执行。

6.办理入住手续及缴费时间:625日(800-11:3014:00-17:00)持入学通知书、身份证、校园卡、现金400元到入住校区学生公寓管理部办理入住手续(因现场采集照片,须本人办理)。

7.高年级学生毕业后,房间内未毕业的学生应服从学校的统一调配。学校将按同学院、同年级的原则或根据实际情况对空余床位进行调整整合或接纳2018级新生入住。请学院(研究生培养单位)配合公寓中心做好学生床位的整合调整工作。

党委学生工作部、武装部

学生公寓管理服务中心

20186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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