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学生公寓消防安全工作的指导意见
发布日期:2019-06-18   浏览:

为预防和杜绝学生公寓区域发生火险或火灾事故,保障住宿学生财产和人身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普通高等学校消防安全工作指南(教发厅函【20175)》、《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公安部第61号)》、《高等学校消防安全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令第28号)》和《山东大学消防安全管理办法(山大综字【20151号)》、《中共山东大学委员会关于加强和改进学校安全稳定工作的意见(山大党字〔201832号)》、《山东大学学生住宿管理规定(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校学生公寓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工作指导意见。

一、指导思想

1.工作定位。排查和解除学生公寓区域火灾隐患,确保学生公寓区域“火灾零隐患”,营造“安全、和谐”的学生社区。

2.基本原则。坚决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加强“四懂四会”知识学习,掌握消防安全技能,熟悉火险逃生路线。

3.管理模式。健全各项管理制度,加强学生公寓消防安全工作的管理,形成公安处、党委学生工作部、党委研究生工作部、齐鲁医学院学生处、各学院(研究生培养单位)等部门协调联动、齐抓共管的局面。各学院(研究生培养单位)要成立以书记为组长、副书记为副组长,全体辅导员及学生干部共同参与的学生公寓消防安全工作小组,逐级落实岗位责任制,实现分工负责,责任到人。

二、管理职责

1.公安处负责学生公寓内的消防设施的维修以及学生房间内部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的监督、检查、指导,协助学生公寓管理服务中心及各学院(研究生培养单位)做好消防安全教育,职责如下:

1)贯彻、落实消防法规和消防技术标准,拟定学生公寓消防安全管理的有关制度、办法、规定,督促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

2)指导各学院(研究生培养单位)制定应急疏散预案和演练;

3)组织开展消防法规和消防常识的宣传教育,组织开展消防演习及消防技能的培训;

4)购置、检查、维修、更新、检测消防设施和灭火器材,保证完好有效;

5)组织、协调扑救火灾,抢险救援,保护火灾现场和协助公安消防机构调查火灾原因,核定损失、查明责任,提出对火灾事故处理的初步意见。

2.学生公寓管理服务中心作为学生公寓公共区域的消防安全管理责任部门和学生房间内部消防安全监管督促部门,职责如下:

1)制定落实学生公寓管理人员消防安全岗位责任制度;制定安全应急疏散预案;

2)组织学生公寓管理人员学习消防法规和学校消防管理制度;学习学生公寓消防安全管理知识;掌握消防和逃生技能;

3)配合公安处巡检学生公寓楼的消防设施和灭火器材完好有效;

4)发生火情,及时组织楼内学生紧急疏散,组织报警和实施灭火,控制火情的发展;

5)保证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畅通;

6)负责组建全校范围内的学生公寓学生自律组织,指导日常工作,协助做好学生公寓消防安全检查工作;

7)负责公寓内各类社会服务机构、商业等活动的消防安全管理的监督工作;

8)组织辅导员、学生公寓成员骨干学习消防法律、法规和学校的有关消防管理规定,学习防消常识,掌握防消技能;

9)定期组织全校学生公寓范围内消防安全大检查;

10)发现火灾隐患及时督促各相关单位整改,对一时不能整改的火灾隐患,提出整改方案,上报相关部门及学校领导;

11)联合公安处、各学院(研究生培养单位)组织住宿学生进行灭火、逃生演练;

12)制定学生公寓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并组织落实;

13)督促各学院(研究生培养单位)要求学生遵守《本科生公寓住宿公约》和《研究生公寓住宿承诺书》中有关消防安全的承诺;对有违反学校消防管理行为的学生,依照学校有关规定提出处分意见,报学校批准。

3.各学院(研究生培养单位)的党委书记、分管学生工作的副书记为本单位学生公寓房间内部消防安全责任人,职责如下:

1)主持本单位学生公寓房间内消防安全管理的具体工作,结合本单位学生住宿实际情况,抓好各项消防管理制度的落实;

2)建立健全逐级责任制,每季度至少进行一次本单位学生公寓房间内部消防安全检查,不定期抽查各级检查记录,及时整改各类安全隐患;

3)督促本单位辅导员和学生学习消防安全知识,举办消防知识宣传活动;

4)建立本单位学生公寓消防安全检查档案,每月汇总各年级消防安全检查档案,认真记录本单位消防安全检查和抽查结果并签字存档;

5)督促本单位辅导员严格要求学生履行《本科生公寓住宿公约》和《研究生公寓住宿承诺书》中有关消防安全的承诺。

4.各学院(研究生培养单位)辅导员为本单位所负责的学生公寓房间内部消防安全管理人,职责如下:

1)组织实施所负责的学生公寓房间内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2)组织实施消防安全月查和抽查,月查需实现所负责的学生公寓的全覆盖。对发现的火灾隐患及时整改,对存在安全隐患部位的直接责任人进行消防安全教育和处理;对一时不能整改的,督促限期整改,并及时向上一级领导和学工部学生公寓管理服务中心报告学生公寓房间内消防安全和火灾隐患整改情况;

3)按照学校编写的消防培训纲要组织、完成所负责学生的消防安全培训;

4)落实所负责学生公寓岗位责任制,确保各学生公寓责任到人,并在房间内挂牌明示;

5)建立所负责学生公寓的消防安全检查档案,每月汇总消防安全检查档案,认真记录消防安全月查和抽查结果并签字存档;

6)严格要求学生履行《本科生公寓住宿公约》和《研究生公寓住宿承诺书》中有关消防安全的承诺。

5.各学院学生班级的班长、团支书为本班级的学生公寓房间内部消防安全负责人(一人负责男生公寓,一人负责女生公寓),对本班级学生公寓房间内部的消防安全负直接管理责任,职责如下:

1)在全班学生内严格贯彻执行消防法律、法规以及各类消防安全管理规定;

2)参加、组织本班级消防知识的学习和培训,保证本班级人员做到“四懂四会”(懂身边的火灾危险性、懂预防火灾的措施、懂扑救火灾的方法、懂疏散逃生的方法;会报火警、会使用灭火器、会扑救初期火情、会组织疏散逃生);

3)在舍长(安全员)检查上报基础上,组织本班级学生住宿房间的消防安全周查,及时整改、消除火灾隐患,发现火灾隐患及时上报辅导员;

4)建立本班级公寓消防安全检查档案,每两周汇总各公寓房间内消防安全检查档案,认真记录本班级消防安全周查结果并签字存档;

5)督促本班学生履行《本科生公寓住宿公约》和《研究生公寓住宿承诺书》中有关消防安全的承诺。

6.学生宿舍长(安全员)对本房间内部消防安全管理工作负直接管理责任,职责如下:

1)在本房间内严格贯彻执行消防法律、法规以及各类消防安全管理规定;

2)参加、组织各级消防知识的学习和培训,保证自身做到“四懂四会”;

3)监督本房间人员遵守学校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4)及时纠正违反消防安全行为,及时消除火灾隐患并记录,不能及时消除的火灾隐患,迅速上报班长(团支书)或辅导员,并记载报告情况;

5)坚持消防安全日查制度,建立本房间消防安全检查档案,认真记录消防安全日查结果并签字存档;

6)严格要求本房间成员履行《本科生公寓住宿公约》和《研究生公寓住宿承诺书》中有关消防安全的承诺。

三、用电及安全管理

1.学生公寓房间内严禁存放或使用破坏学生公寓智能控电设备的插座及各种违章电器,不得在公寓楼及房间内存放电动车及其他物品的大容量电池,更不能为电动车及其他物品的大容量电池充电。违章电器是指:

1)电暖气、电热毯、加热手套、电热水袋、烘鞋器、电热杯、电热水瓶、电磁炉、电炉、电饭锅、热得快、电熨斗、电吹风、卷发棒、加湿器、煮蛋器、小冰箱、空调扇等电制冷、电加热、电炊器具;

2)没有质量安全保证的大功率应急充电灯、不符合国家质量要求的伪劣电器具;

3)房间内除原有照明灯具、楼顶扇、空调、电脑、小台灯(非充电功能)、小型音响等以外的电器具;

4)公寓管理部门认为其他有可能影响学生宿舍安全的电器。

注:学生自有的电吹风、卷发棒可以在公寓指定区域使用,使用后请及时断电收回。

2.学生公寓房间内严禁私拉乱接电线、电源和网线;严禁使用非认证(没有经过国家3C认证)的伪劣插座,插座放置必须远离可燃易燃物;禁止多台电脑同时使用同一接线板,防止超负荷运行。

3.学生公寓房间内严禁堆放、焚烧废弃物;严禁在公寓楼内燃放烟花爆竹;严禁使用明火和存放产生明火的器具如卡式炉、煤气炉、酒精炉等;熄灯后严禁使用蜡烛等明火光源照明。

4.学生公寓内禁止吸烟。

5.学生公寓内严禁携入或存放有毒有害、易燃易爆、有腐蚀性及管制器具等危险物品。

6.学生公寓房间内要做到“人走电断”,房间无人情况下拔下充电器、关闭所有电器及电源插座开关。

7. 在公寓楼生活服务室(或公寓楼指定区域)严禁不按操作规程使用电吹风、洗衣机、微波炉、熨烫机等设施。

四、违章处理

1.学生公寓房间内如发生违反用电及安全管理所述条款的行为,一经发现没收违章物品,未酿成火险或火灾者,经核实后视情节轻重,给予以下处分:

1)给予当事人警告处分,并取消当事人当年度所有项目的评优资格;

2)舍长(安全员)、班长、团支书等相关责任人,如有检查记录并及时上报辅导员者,不作处理;若无相关记录或未及时上报者,给予批评教育或通报批评;

3)所在学生房间和班集体取消所有项目集体类评优资格;

4)辅导员、副书记、书记等相关责任人,如未收到上报记录,但有相关季查、月查、抽查记录者,不作处理;若无相关记录或收到上报记录未予处理者,要求向主管部门提交书面检查并予以通报教育。

2.学生公寓房间内如发生违反用电及安全管理所述条款的行为,已酿成火险或火灾者,一经核实,视情节轻重,给予以下处分:

1)除将当事人交由消防部门依法处理外,给予当事人严重警告或以上处分;

2)舍长(安全员)、班长、团支书等相关责任人,如有检查记录并及时上报辅导员者,不作处理;若无相关记录或未及时上报者,给予通报批评或警告处分,并取消当年度所有项目评优资格;

3)所在学生房间和班集体取消所有项目集体类评优资格;

4)辅导员、副书记、书记等相关责任人,如未收到上报记录,但有相关季查、月查、抽查记录者,要求向主管部门提交书面检查并予以批评教育;若无相关记录或收到上报记录未予处理者,将按照学校有关规定给予严肃处理。

附注:在我校学生公寓住宿的辅导员房间亦参照本办法执行,即各学院(研究生培养单位)书记、副书记为本单位辅导员房间内部消防安全责任人,所住辅导员为本房间内部消防安全直接责任人。

附件:4.1舍长(安全员)岗位责任制说明

4.2班长、团支书岗位责任制说明

4.3辅导员岗位责任制说明

4.4书记、副书记岗位责任制说明


附件4.1

舍长(房间安全员)岗位责任制说明

一、严格贯彻执行消防法律、法规以及各类消防安全管理规定。

二、参加、组织各级消防知识的学习和培训,保证自身做到“四

懂四会” (懂身边的火灾危险性、懂预防火灾的措施、懂扑救火灾的方法、懂疏散逃生的方法;会报火警、会使用灭火器、会扑救初期火情、会组织疏散逃生)。

三、监督本房间人员遵守学校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四、及时纠正违反消防安全行为,及时消除火灾隐患并记录;若不能及时消除的火灾隐患,迅速上报班长或辅导员,记载报告情况。

五、坚持学生公寓消防安全日查制度,建立本房间消防安全检查档案,认真填写消防安全检查记录表并签字存档。

六、房间每日检查与记录内容包括:

1.是否存有或使用破坏学生公寓智能控电设备的插座及各种违章电器,是否有为电动车及其他物品的大容量电池充电等现象;

2.是否有吸烟现象;

3.是否有私拉乱接电线和网线现象;

4.是否有使用明火现象;

5.是否存放有毒有害、易燃易爆、有腐蚀性、管制器具等危险物品;

6.是否做到人走电断;

7.是否存在其他安全隐患。

注:不同班级学生组成混合宿舍的,由该宿舍成员推选一位同学为舍长(房间安全员);或按照一定时间轮值为舍长(房间安全员)。

学生宿舍消防安全检查表(日查)

学院: 年级: 楼号: 房间号:

检查

时间

检查项目(是√/否×)

违章电器

吸烟情况

私拉乱接

使用明火

存放

危险品

人走断电

其他

安全隐患

舍长

签字


附件4.2

班长、团支书岗位责任制说明

一、严格贯彻执行消防法律、法规以及各类消防安全管理规定。

二、参加、组织本班级消防知识的学习和培训,保证本班级人员做到“四懂四会”(懂身边的火灾危险性、懂预防火灾的措施、懂扑救火灾的方法、懂疏散逃生的方法;会报火警、会使用灭火器、会扑救初期火情、会组织疏散逃生)。

三、在房间安全员检查上报基础上,组织本班级住宿学生房间的消防安全周查,及时整改、消除火灾隐患,不能及时消除的火灾隐患,迅速上报本年级辅导员,记载报告情况。

四、建立本班级学生住宿房间消防安全检查档案,每两周汇总一次,认真记录本班级消防安全周查结果并签字存档。

五、本班级住宿学生房间每周检查核实与记录内容包括:

1.记录上报问题是否已进行整改;

2.是否存在未上报的违规现象;

3.是否存在其他安全隐患。

学生宿舍消防安全检查表(周查)

学院: 年级: 班级: 楼号 检查时间(第 周):

检查项目(是√/否×)

日查记录

隐患整改情况

违章电器

吸烟情况

私拉乱接

使用

明火

存放危险品

人走

断电

其他

隐患

是否存在未上报隐患

班级负责人签字

附件4.3

辅导员岗位责任制说明

 

一、组织实施本人所辖学生公寓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二、组织实施防火安全月查、抽查,月查需实现住宿学生房间的全覆盖。对发现的火灾隐患及时整改,对存在安全隐患部位的直接责任人进行消防安全教育和处理;对一时不能整改的,督促限期整改,及时向上一级领导和学工部公寓管理服务中心报告消防安全和火灾隐患整改情况。

三、按照学校编写的消防培训纲要组织、完成对所辖学生的消防安全培训。

四、落实本人所辖住宿学生房间岗位责任制,确保责任到人,挂牌明示。

五、建立所辖住宿学生房间消防安全检查档案,每月汇总各班级消防安全检查档案,认真记录本年级消防安全月查和抽查结果并签字存档。

六、本人所辖住宿学生房间每月检查核实与记录内容包括:

1.记录上报问题及整改意见;

2.记录上报问题是否已进行整改;

3.是否存在未上报的违规现象;

4.是否存在其他安全隐患。


学生宿舍消防安全检查台账(月查)

学院: 学生类别: 年级: 楼号: 检查时间: 年

用电情况

逃生窗是否可正常开启

违章电器

吸烟情况

其他安全隐患

卫生状况

饲养宠物

舍长(安全员)签字

备注

附件4.4

书记、副书记岗位责任制说明

一、主持本单位学生住宿房间消防安全管理的具体工作,结合本院学生住宿实际情况,抓好各项消防管理制度的落实。

二、建立健全逐级责任制,每月至少进行一次学院学生公寓内部消防安全检查,不定期抽查各级检查记录,及时整改火灾隐患。

三、督促本单位辅导员和学生学习消防安全知识,举办消防知识宣传活动。

四、建立本单位学生住宿房间消防安全检查档案,每月汇总各年级消防安全检查档案,认真记录本学院消防安全季查和抽查结果并签字存档。

五、本单位学生住宿房间每季度检查核实与记录内容包括:

1.记录上报问题是否已进行整改;

2.是否存在未上报的违规现象;

3.是否存在其他安全隐患;

4.是否有与违纪学生谈话相关记录,是否按照《山东大学学生违纪处分规定》、《山东大学学生住宿管理规定》有关条款给予相应处理或处分,并将相关材料存档同时上报学工部;

5.本单位辅导员房间是否存在安全隐患及其整改情况。


学院学生宿舍消防安全自查报告(样本)

本学院根据《山东大学宿舍管理规定》和《山东大学关于加强学生宿舍消防安全工作的指导意见》中规定的相关内容,已经完成对所辖宿舍区域学生的宣传教育工作,并完成全部宿舍内务卫生清扫、违章电器及安全隐患核查工作,确认我院管辖范围内全部学生宿舍及辅导员宿舍均符合我校宿舍消防安全规定和内务卫生检查要求。

一、核查内容及范围

1.本科生宿舍

2.硕士研究生宿舍

3.博士研究生宿舍

4.辅导员宿舍

本学院全部学生宿舍消防安全自查表已由学院统一收齐,并存档备查。

二、核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及其他问题

三、整改检查情况

学院辅导员签字:

学院副书记签字(加盖院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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