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大学学生星级宿舍评定办法
第一章 总体要求
第一条 学生星级宿舍评定工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以立德树人为根本,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坚持“五育并举”,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第二条 坚守“为国育贤”办学初心,落实“三全育人”教育理念,以劳动教育为切入点,发挥学生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教育能力,建设整洁有序、健康文明、互助和谐的学生公寓,提升学生公寓育人功能,依据《山东大学学生住宿管理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章 基本原则
第三条 尊重学生身心发展规律,注重学生全面发展,立足公寓实际,培养学生主人翁意识。
第四条 发挥学院(培养单位)育人主体作用,在学校统筹推进的基础上,结合培养目标,彰显学院、学科、专业特色,制定本单位星级宿舍评定细则。
第五条 坚持定性与定量、过程与结果、激励与示范相结合,以评促建。
第六条 坚持民主评定,严格执行申报、评定、复核、公示流程,确保星级宿舍评定结果公平、公正、公开。
第三章 申报与评定
第七条 星级宿舍评定等级分为三星级、四星级、五星级三个等级,各等级宿舍数量不超过本学院同类别学生宿舍总数的30%、20%、10%。
第八条 学年内学生公寓管理服务中心安全检查中存有安全隐患宿舍,无申报资格。
第九条 学年内学生公寓管理服务中心卫生检查“不合格”成绩不多于2次,可申报三星级宿舍;不多于1次,可申报四星级宿舍;无卫生不合格现象,可申报五星级宿舍。
第十条 学院(培养单位)根据学生申报等级,结合星级宿舍评定比例,从舍风建设、学风建设、内务卫生、安全秩序、文体活动等方面进行评定。
(一)五星级宿舍标准:宿舍在舍风建设、学风建设、内务卫生、安全秩序、文体活动等方面表现突出、特色鲜明,取得显著成绩。
(二)四星级宿舍标准:宿舍在舍风建设、学风建设、内务卫生、安全秩序、文体活动等方面表现良好,取得一定成绩。
(三)三星级宿舍标准:宿舍在舍风建设、学风建设、内务卫生、安全秩序、文体活动等方面表现积极,无违规违纪行为。
第四章 组织与实施
第十一条 星级宿舍评定每学年组织一次,一般在每学年6月考试周开始前两周完成。
第十二条 各学院(培养单位)成立星级宿舍评定工作小组,学生工作负责人为组长,负责本学院(培养单位)星级宿舍评定工作。
第十三条 星级宿舍评定分为宿舍申报、学院(培养单位)评定、学生公寓管理服务中心复核、学院(培养单位)公示四个环节。
(一)宿舍申报。学生以宿舍为单位形成陈述材料,材料内容包含但不限于舍风建设、学风建设、内务卫生、安全秩序及文体活动参与情况,向学院(培养单位)星级宿舍评定工作小组申报。
(二)学院(培养单位)评定。学院(培养单位)星级宿舍评定工作小组根据评定标准,确定星级宿舍评定结果,并报学生公寓管理服务中心进行复核。
(三)学生公寓管理服务中心复核。学生公寓管理服务中心对学院(培养单位)提交的评定结果进行复核。
(四)学院(培养单位)公示。学院(培养单位)将复核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授予相应等级星级宿舍标牌。
第十四条 学院(培养单位)、年级间混住宿舍由各学院协商确定评定单位,评定结果学院间互认。
第十五条 星级宿舍评定结果纳入学生综合评价,作为学生参与各类评奖评优的重要依据;学院可从本年度五星级宿舍中择优推荐20%的宿舍,参加校级“十佳宿舍”差额评比。
第十六条 公示期间对评定结果有异议者,可向学生公寓管理服务中心反映。
第五章 附则
第十七条 山东大学非全日制学生、来访学生及其他需在学生公寓住宿且参评星级宿舍者,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十八条 青岛校区和威海校区星级宿舍评定可依照校区实际执行,并根据校区实际制定补充细则。
第十九条 本办法由党委学生工作部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附件:1.山东大学学生星级宿舍评定申报表
2._____学年学生星级宿舍评定结果
附件1
山东大学学生星级宿舍评定申报表
____年____月____日
房间号 |
校区 号楼 房间 共 人 |
学院 班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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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 类别 |
本□ 硕□ 博□ |
申报内容 |
拟申请星级宿舍等级:三星级宿舍 □ 四星级宿舍 □ 五星级宿舍 □ |
(申报材料内容包含但不限于舍风建设、学风建设、内务卫生、安全秩序及宿舍成员参加学校各级部门组织的文体活动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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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院意见 |
拟评定星级宿舍等级:三星级宿舍 □ 四星级宿舍 □ 五星级宿舍 □ |
学生工作负责人签字 : (盖章) |
备 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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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星级宿舍评定申报表各学院(培养单位)留存 2.本附件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