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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十一”放假期间学生公寓管理与服务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7-09-28   浏览:

为保证国庆节假期学生公寓楼的安全和学生正常的学习、生活秩序,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各公寓楼值班人员要强化安全意识,规范服务行为,做到文明服务,热情服务。

2.假期来客访客较多,请同学们根据来客来访制度要求,在值班室进行登记;非本楼人员不能留宿;同学如有大宗物品搬离本楼请到值班室登记;为保证楼道畅通,宿舍楼走廊内不准停放自行车及摆放杂物。

3.假期期间,宿舍楼门晚2300关闭。晚归的同学请按夜间门铃并自觉出示学生证(身份证)、校园卡等证件,并在值班室登记。

4. 国庆长假期间实行全天24小时连续供电。国庆节后本科生宿舍恢复正常供电,即周一至周四每天早0600——晚2400连续供电,周五早0600——周日晚2400连续供电。希望同学们安全、合理、节约用电,避免发生用电事故。

5.国庆长假期间各校区售电处正常售电,同学们也可通过微信购电。如出现微信购电充电不成功情况,请及时与各校区售电处联系。

6.放假期间为避免影响其他同学正常的生活秩序,请同学们不要在宿舍内酗酒,不要在楼内大声喧哗、打闹,不要从事与正常的学习、生活无关的活动。

7.夏末秋初,气温变化频繁。请同学们注意身体健康,积极做好室内卫生清扫和室内通风,消除传染病发生和流行的条件。

8.请同学们将自己的物品,尤其是贵重物品妥善保管好,短时间离开房间时也要锁好门关好窗,避免被盗事件的发生。

9.假期期间公寓维修服务正常上班。公寓服务设施如损坏不能正常使用,请及时与本楼值班室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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