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4日,济南市历城区东风街道祝甸社区党委向山东大学中心校区学生公寓管理部谢宏顺授予“身边好人”荣誉证书,对他在农干院路不顾个人安危,挺身救火的行为以资奖励。

3月9日晚22点左右,谢宏顺在回家的路上,经过历城区农干院路沿街商铺时,突然发现有商铺冒起浓烟。情况紧急,他毫不犹豫地迅速下车,冲向冒烟的商铺。他一边用力敲打商铺的卷帘门,一边大声呼喊:“商铺里面有人吗?”然而,经过多次叫喊和敲打,卷帘门内始终没有回应。
面对这一情况,谢宏顺没有丝毫退缩和犹豫。他深知时间就是生命,火灾一旦蔓延,后果将不堪设想。于是,他立即拨打了报警电话,同时也拨通了祝甸社区安全科杨长柱主任电话。杨主任到达现场了解情况后向消防部门详细说明了现场的情况和地址。很快,消防车呼啸而至。消防队员们迅速展开救援行动,使用专业工具绞开了卷帘门。门一打开,浓烟滚滚而出,现场情况十分危急。谢宏顺配合消防队员们迅速进入商铺内进行搜索和灭火。
经过一番仔细搜索,消防队员们发现,店家离开后忘记关闭灶具,导致锅内食物烧焦,产生了大量浓烟。幸运的是,由于发现及时,火势尚未蔓延开来。消防队员们迅速关闭了灶具,对现场进行了妥善处理,成功排除了险情。在确认火灾隐患已经完全消除后,谢宏顺就悄然离开了现场。
事后,历城区东风街道祝甸社区在获知这一情况后,便联系到谢宏顺,表示他的行为不仅展现了高度的社会责任感和勇气,也为广大市民树立了一个良好的榜样,要授予谢宏顺“身边好人”荣誉称号,表彰他不顾个人安危,挺身救火,以实际行动弘扬社会正气的行为。
谢宏顺表示,我作为山东大学学生公寓管理部的一名普通职工,日常工作中保障学生住宿安全是重中之重,因定期参加学校组织的消防演练及消防安全教育,掌握了一定的消防安全知识及应急处置能力,我深知消防安全,人人有责,作为一名山大人,更是一名党员,遇到这种突发情况,所作之事是出于本能和职责所在。谢宏顺的此次行为,不仅彰显了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也突出了山大人的责任与担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