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是学生公寓重要的基础消费,做好用电管理工作,不仅为广大住宿学生提供安全优质的住宿环境,满足学生的需求,而且能够更好地保证供给,厉行节约。
目前,电费在学生公寓的各项支出中迅速增长,占学校事业经费的比例越来越大。为创建节约型社会,推进以节能减耗为中心的节约型校园建设,学校对学生公寓在住学生的每月用电量进行指标管理。
学生房间用电分配办法
一、指标分配(一年按10个月计算,2、8月份除外)
1.全日制本科生 6度/人/月
2.硕士生 10度/人/月
3.博士生 14度/人/月
二、购电价格、方式
学生购电价格同本地区居民用电价格。学生关注“山东大学学生公寓管理服务中心”公众号,通过微信支付方式,以房间为单位购电。
三、指标下发
每月月底,售电管理员按照核定的每个学生房间用电指标总量,将下月指标下发至每个房间。
四、指标调整
若学生因休学、交流、出国等原因退宿,自下月起减少房间用电指标,若因复学、交流等原因入住,自本月起增加房间用电指标。
五、退费
若因毕业、交流或实习等原因整房间学生退宿,购电量剩余部分的金额全部退还学生(指标用电不退费)。
学生房间电费结算办法
一、毕业离校学生房间
1.若实际剩余电量大于累计购电量,则退还购电量费用。
2.若实际剩余电量小于累计购电量,则退还剩余电量费用。
3.若自实施购电办法以来,一直未购电者,则不予退还剩余电量费用。
4.整房间毕业的,由文明离校监督员凭房间验收单到售电处以宿舍为单位结算电费。
5.房间内个别学生毕业的,由本宿舍人员协商解决。
二、学生房间调整
根据房间实际居住人数,将剩余电量费用分摊至每个住宿学生后返还或下发至调整的新宿舍。
三、结算时间
每年的毕业生离校日或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