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公寓劳动用工管理规范
发布日期:2017-09-26   浏览:

山东大学学生公寓管理服务中心劳动用工工作在学生服务工作最前沿,为加强管理、提高服务水平,根据学校关于劳动用工的相关规定,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范。

第一部分 劳动用工的分类

劳动用工按照签订的协议类别主要分为四类,签订劳动合同人员、签订劳务派遣人员、签订劳务协议人员、签订非全日制协议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劳务派遣人员是办公室工作人员和维修工,签订劳务协议人员大部分是公寓值班员,签订非全日制协议人员大部分是公寓保洁员。年满50周岁的女职工不论何种岗位都签订劳务协议。

第二部分 招聘与录用

一、招聘原则

1、学生公寓管理服务中心劳动用工纳入学校人事部门监管范畴,遵照“先审批,后使用”的原则,录用的劳动用工人员必须符合学校人事部门的要求。

2、各校区根据实际工作需要,严格控制劳动用工人数,专人负责劳动用工的招聘、录用、培训、考核和管理工作。

二、招聘方式

1、在报纸等媒体上刊登招聘广告。

2、通过工作人员或熟悉的人介绍。

3、主动到管理部来应聘。

三、招聘条件

1、维修人员:年龄不超过45周岁,具有技术等级专业证书,热爱维修工作,身心健康。

2值班员:年龄不超过53周岁,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热心服务工作,身心健康。

3、保洁员:年龄18周岁以上,50周岁以下,具有初中以上文化程度,勤劳热情,身心健康。

4、售水电员:年龄18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熟悉计算机操作,中专以上文化程度,身心健康。

四、招聘程序

1、应聘人员先到各校区学生公寓管理部主管负责人处登记报名,填写个人信息。应聘者须提交以下材料:

1)本人身份证。

2)区(县)级及以上医院出具的体检结果证明。

3)应聘技术型岗位的人员应提供相应的专业技术等级证书;应聘值班员岗位的人员应提供本人退休证。

2、资格审查。

3管理部主任、劳动用工负责人和楼长进行面试,面试合格后报中心批准方可试用。

五、试用

1、通过面试人员首先学习《山东大学学生公寓管理规章制度》。

2、在工作岗位上试用,根据不同的岗位约定不同的试用期。维修人员试用期为一个月,值班员试用期为半个月;签订非全日制协议的保洁员和售水电员无试用期。试用期间由各校区劳动用工负责人和楼长进行指导和考核。

六、签订协议

1、试用合格后,根据不同的岗位和人员情况分别签订劳动合同或协议,符合条件的维修人员签订劳动合同(45周岁以下),值班员和50岁以上的保洁员和售水电员签订劳务协议。50岁以下未退休的保洁员与售水电员签订非全日制协议。

2、填写劳动用工登记表,签订岗位责任书。

七、审批

1、每月学生公寓管理服务中心将各校区管理部劳动用工增员减员情况进行汇总后报学校人事处审批。

2、人事处审批通过后将合同(协议)和相关材料交学校法律事务室审核。审核内容包括:

1)劳动合同:签订的劳动合同一式两份,身份证复印件、劳动用工登记表、体检表。

2)劳务派遣:签订的派遣合同一式两份,身份证复印件、劳动用工登记表、体检表。

3)劳务协议:签订的劳务协议一式两份、身份证复印件、劳动用工登记表、体检表、退休证复印件。

4)非全日制用工协议:签订的非全日制协议一式两份、身份证复印件、劳动用工登记表、体检表。

3、法律事务室审核通过后到学校办公室盖章,协议生效。第三部分:

第三部分 考评与奖惩

学生公寓管理部负责每月对各岗位工作人员进行一次考评,考评采用打分制的形式,满分100分,违反规定相应扣分,最后根据考评情况进行奖惩。

一、公寓值班员的考评与奖惩

(一)劳动纪律

1、不认真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发现问题不管不问不报告的,—次扣1分。

2、不服从领导,分配任务不干或完不成,一次扣1分。

3、工作时间干私活、擅离工作岗位,—次扣1分。

4、不经领导同意,开会、学习、集体劳动和活动不参加,一次扣1分。

5、迟到早退15分钟,一次扣1分。

6、无故旷工一天,扣浮动工资50%。

7、病假三天以上、五天以内,扣浮动工资50%。

8、事假不得超过—星期,超过一星期辞退。

(二)服务态度

1、对教工、学生、来客有问不答,态度不好,提出批评不改,一次扣1分。

2、与教工、学生、来客吵架、骂人,一次扣1分。

3、凡来信、来访提出批评者,—次扣1分。

4、凡在工作中搬弄是非、影响工作的主要责任者,当月扣5分。

(三)业务能力

1、对本楼人员、房间、家具、设备等物品不清楚、答不出者,扣2分。

2不熟悉各项规章制度,不能正确回答教工、学生、来客提出的问题,一次扣2分。

3、工作人员要求清楚职责,按时完成任务,考勤记录完善,出现问题一次扣1 分。

4、学生公寓达不到内务整理规范超过50%,扣 2分。

(四)安全防卫

1、学生宿舍中私自留宿外人,扣1分。

2、非本楼人员出入不登记、大宗物品出入不登记、不检查,扣1分。

3、不认真填写值班日志、晚归者不登记,扣1分。

4、不按时开关楼门,不按时停送电,扣1分。

5、消防设施不健全,公共场所门窗玻璃损坏不及时报告、联系维修,扣1分。

6、门锁、钥匙管理不严,帐物不清,扣1分。

7、发生一次盗案、火灾,扣5分。

(五)公共卫生

本楼公共场所的卫生检查评比取胜,一月奖5分。

(六)房屋管理

1、未经公寓管理服务中心同意,私自把房间借给他人使用,一次扣2分。

2、住宿人员花名册与实际情况不符,一次扣2分。

3、未经同意乱搬物品不予管理,扣1分。

4、值班室不整洁,扣1分。

(七)物品管理

1、家具管理要建帐建卡,帐物相符,出入要检查登记,违反一次扣1分。

2、物品有丢失损坏,查不清找不到,扣1分。

3、清扫工具、照明设施不建帐,管理、使用混乱,一次扣1分。

4、学生公寓用品在换洗过程中丢失,责任者照价赔偿,一件扣12分。

(八)在公寓管理工作中有突出成绩,能够主动开展工作,一月奖5分。

二、保洁员的考评与奖惩

(一)劳动纪律

1、不认真执行各项规章制度,扣1分。

2、不服从领导安排、不干或完不成分配任务,一次扣 1分。

3、工作时间干私活,擅离工作岗位,一次扣1分。

4、不经领导批准,不参加集体劳动和活动,一次扣 1分。

5、迟到早退15分钟以上,一次扣 1分。

6、无故旷工一天扣浮动工资50%,一天以上扣当月浮动工资。

7、病假三天以上、五天以内扣浮动工资50%。

8、事假不得超过一星期,超过一星期辞退。

(二)服务态度

1对教工、学生、来客态度不好,一次扣2分;与人吵架、骂人、打架,一次扣2分。

2、在服务人员之间搬弄事非、制造矛盾、影响工作,责任者扣5分。

 3、不注意节约,丢失、损坏工具,一件扣2分,责任者赔偿50%。

(三)卫生

1、厕所:

1)大小便池内外洁白无锈、无尿碱、无臊味,一处不合格扣 12分。

2)无堆积便纸、臭水,地面无泥垢、无积水,一处不合格扣12分。

3)天棚、灯泡有吊灰、蛛网,一处不合格扣1分。

4)门窗、窗台、玻璃干净,一处不合格扣1分。

2、洗漱间:

1)水槽内外洁净,无污垢,一处不合格扣12分。

2)槽内、地面无剩饭菜,一处不合格扣12分。

3)天棚、灯泡有吊灰、蛛网,一处不合格扣1分。

4)门窗、玻璃干净,一处不合格扣1分。

3、走廊:

1)地面每天清扫两次,拖两次,保持清洁,无死角,不合格每处扣 1分;

2)走廊楼梯干净,墙壁整洁无污物,不合格每处扣 1分。

3)走廊无垃圾、无泥垢、无积水,不合格每处扣1分。

4)水泥地面见本色,不合格每处扣 1分。

5)门窗玻璃、天棚、灯泡干净、无蛛网,每处不合格扣1分。

6)走廊无障碍物、无拖把、扫帚、水桶等,不合格每处扣1分。

4、楼梯:

1)每天扫两次,拖两次,洁净见本色,一处不合格扣1分。

2)无垃圾、无积水、无死角,一处不合格扣1分。

3)扶手无灰尘,一处不合格扣2分。

4)门窗玻璃干净,天棚灯泡无灰、无蛛网,不合格一处扣1分。

5、环境卫生:

1)环境无废纸、杂草,地面干净,不合格一处扣12分。

2)有创造性地开展工作,且有突出成绩者,每月加5分。

(四)工资发放标准

1)月总评95分以上校区前三名予以奖励

2)月总评90分以上校区前8名予以奖励

3)月总评80分以下校区后两名扣当月浮动工资。

4)月总评60分以下扣当月浮动工资并辞退。

(四)在公寓管理工作中有突出成绩,能够主动开展工作,一月奖5分。

三、维修人员的考评与奖惩

(一)行为规范

1、遵纪守法,认真执行各项规章制度。(10分)

2尊重、关心、爱护学生,对学生文明礼貌、热情周到,不得与学生吵架。(15分)

3、遵守上下班时间,有事请假,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5分)

4、协助值班员做好安全保卫工作(10分)

5、爱护公物,保管好配备的维修工具,以旧换新,不得丢失。(10分)

6、搞好团结,互相配合,以大局为重,做好本职工作。(15分)

(二)任务

1、负责学生宿舍楼的零星维修(水、电、门、玻璃、家具等)任务,维修结束后必须由值班员验收,并在派工单上签字,合格率应达到100%。(15分)

2、接到维修通知后,应立即到达维修现场。(15分)

3、同学对维修工作的满意度(采用调查问卷的形式)。(5分)

(三)工资发放标准

1、工资中包含基本工资与50元浮动工资。

2、维修合格率在95%以下或者得分80分以下,只发基本工资。合格率达到100%,发全额浮动工资;合格率每减少一个百分点扣浮动工资的10%

3、修旧利废、检查、制止各种违章现象,或受到学生、家长、领导的表扬给予一定的奖励。

(四)处罚标准

1、接到维修任务后不及时处理,超过半天一次扣5分,积压派工单1张扣5分。

2、接到学生的投诉一次扣5分。

3、不按时上下班,迟到早退15分钟以上者一次扣5分。

4、出工不出力擅自接私活者,每次扣10分。

5、发现原材料流失,除按原价赔偿外,扣10分。

6、丢失工具照价赔偿。

7、每月工资计算方法:

月检查95分以上,发全额工资;月检查90分以上95分以下,扣浮动工资20%

月检查85分以上90分以下,扣浮动工资50%;月检查80分以上,85分以下扣全部浮动工资;

月检查75分以下,解除劳动合同。

(五)在公寓管理工作中有突出成绩,能够主动开展工作,一月奖5分。

四、售电员的考评与奖惩

(一)劳动纪律

1、不遵守学校规章制度,不服从中心管理,一次扣1分。

2、不遵守工作时间,迟到早退,一次扣1分。

3、不按规定向学生出具售电收据或发票,一次扣1分。

4、不遵守财务制度,账目不清,一次扣1分。

5、无故旷工一天,扣浮动工作50%

6、事假不得超过一星期,超过一星期辞退。

(二)服务态度

1、对教工、学生、来客有问不答,态度不好,提出批评不改,一次扣1分。

2、与教工、学生、来客吵架、骂人,一次扣1分。

3、凡来信、来访提出批评者,一次扣1分。

4、凡在工作中搬弄是非、影响工作的主要责任者,当月扣5分。

(三)业务能力

1、熟悉所辖公寓楼学生住宿情况,不熟悉一次扣2分。

2、清楚售电工作流程,按时完成任务,出现问题一次扣1分。

3、学生购电时按规定向学生出具收据或发票,不出具一次扣2分。

4、遵守财务制度,做到账目清楚,出现问题一次扣2分。

(四)在公寓管理工作中有突出成绩,能够主动开展工作,一月奖5分。

五、监控工作人员的考评与奖惩

(一)劳动纪律

1、不遵守学校规章制度,不服从中心管理,一次扣1分。

2、不遵守工作时间,迟到早退,一次扣1分。

3、不遵守监控室管理规定,一次扣1分。

4、无故旷工一天,扣浮动工作50%

5、事假不得超过一星期,超过一星期辞退。

(二)服务态度

1、对教工、学生、来客有问不答,态度不好,提出批评不改,一次扣1分。

2、与教工、学生、来客吵架、骂人,一次扣1分。

3、凡来信、来访提出批评者,一次扣1分。

4、凡在工作中搬弄是非、影响工作的主要责任者,当月扣5分。

(三)业务能力

1、不熟悉监控设备的性能、用途及操作流程,一次扣2分。

2、不熟知监控点位数量、位置及周边情况,一次扣1分。

3、不定时巡查设备运行情况,发现异常不能及时报修,一次扣2分。

4、发现险情或异常情况,不报告一次扣2分。

5、不能认真、规范填写监控工作日志,做好突发事件记录的,发现一次扣2分。

6、不熟悉安全疏散方案及应急预案,遇有紧急情况不能及时汇报、有效处理的,发现一次扣2分。

(四)在突发安全事件中有突出表现者,一月奖5分。

第四部分 工资管理

一、工资发放原则:不低于济南市最低工资标准,原则每月发放一次,非全日制协议人员每月发放两次。

二、签订劳动合同人员加班费计算标准:

1、法定节假日加班费:基础工资÷21.75×2×加班天数

2、平时加班费:基础工资÷21.75×加班天数、

3、签订劳务协议人员加班费计算标准参照以上执行(法律对退休人员的法定

节假日加班费无相关规定)。

4、签订非全日制协议人员加班费计算标准:小时工资额×加班时间

三、工资表的生成及报送

学生公寓中心设专人负责劳动用工工资的管理工作,各校区公寓管理部指定专人负责工资表的制作及报送,每月月底前各校区根据劳动用工人员考勤表制作工资表,加班费必须报校区主任审批(后附加班申请表),工资表由职工本人签字确认,并于下月5日前交公寓中心审核汇总,上报学校财务部。

四、公寓中心根据拨付的劳动用工经费情况,每年可开展12次技能比赛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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