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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寒假放假期间学生公寓管理与服务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8-02-01   浏览:

根据校历安排,学生寒假时间为2018129日至33日,34日注册,35日正式上课。为确保广大学生度过一个安定祥和的假期,保障学生的人身及财物安全,维护学生宿舍正常的学习、生活秩序,避免意外事故的发生,寒假期间请各校区公寓管理部及广大同学注意以下事项:

1.各公寓楼值班人员要强化安全意识,规范服务行为,做到文明服务,热情服务。

2.假期如有来客访客,请同学们根据来客来访制度要求,在值班室进行登记;非本楼人员不能留宿;同学如有大宗物品搬离本楼请到值班室登记;为保证楼道畅通,宿舍楼走廊内不准停放自行车及摆放杂物。

3. 寒假期间,由于住宿学生较少,为保证学生安全,宿舍楼门晚10:00关闭。晚归的同学请按夜间门铃并自觉出示学生证(身份证)、校园卡等证件,并在值班室登记。

4.假期实行全天24小时连续供电。希望同学们安全、合理、节约用电,避免发生用电事故。离开宿舍时一定要关闭照明设施及电器开关,拔下电源插头,切断电源,以防发生火灾。严禁在宿舍内使用热得快、电炉、电热毯、电饭煲、电水壶、电炒锅、电熨斗等各种电加热器,不准私拉电线和私自安装、拆卸日光灯、插座、灯头等,电线及电源插座不要放在床上;严禁利用酒精炉、卡式炉、煤气炉等在宿舍内自炊;严禁在宿舍内为大容量充电器如电动车电池充电;在给手机等小容量电池充电时,应使用正规厂家生产、符合国家相关标准的充电设备;

5.根据我校学生宿舍用电管理规定,2月份学校不为学生宿舍免费提供电量。寒假期间若需购电,请同学们下午1330--1700到各校区售电处(不包括兴隆山校区)购电(214日至221日除外)。同学们也可通过微信购电,如出现微信购电充电不成功情况,请及时与各校区售电处联系,以免影响正常的学习和生活。

6.放假期间为避免影响其他同学正常的生活秩序,请同学们不要在宿舍内酗酒,不要在楼内大声喧哗、打闹,不要从事与正常的学习、生活无关的活动。

7.请同学们将自己的物品,尤其是贵重物品妥善保管好,短时间离开房间时也要锁好门关好窗,避免被盗事件的发生。

8.请同学们积极做好室内卫生清扫和室内通风,消除传染病发生和流行的条件。

9.假期期间公寓服务设施如损坏不能正常使用,请及时与本楼值班室联系。

10.按照学校通知,兴隆山校区寒假期间于22日至32日封闭,水电暖及食堂服务停止运行,请兴隆山校区的同学们合理安排好假期时间,并建议同学们按学校要求于32日以后到校。

 

  山东大学学生公寓管理服务中心

      2018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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